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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球科学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时间:2023-03-26   来源:    访问量:

为做好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2〕3号)等有关文件和要求,在确保复试工作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就2023年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作如下要求与说明。

一、指导思想

按照“科学选拔、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原则,认真执行国家、省和学校政策规定,狠抓复试和录取两个环节,深化信息公开,严守招生纪律,稳妥开展招生复试工作。

二、复试、录取原则

1、科学选拔、全面考查、客观评价、公平公正、择优录取。根据学校今年下达的招生指标数,复试比例一般不低于计划录取人数的120%。

2、凡过国家线、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硕士研究生,且符合学校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均有复试资格。

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且达到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复试条件的考生,所有材料根据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通知发到指定邮箱,集中审核。学院根据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名单通知考生参加复试,具体情况以学校公告为准。

4、调剂考生需符合《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相关规定及长江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各专业报考条件。

5、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

6、按教育部规定,在规定的时间内,因考生原因,未能参加复试或未完成复试内容的,视为自动弃权。

三、组织管理

1、学院成立由院长、分管副院长和院学术委员会成员组成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的各项工作。

2、学院成立由学院分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学院监督委员会委员等组成的研究生招生纪检工作小组,负责全面监督检查复试录取工作。

复试分若干个小组进行。每个小组设组长1名,成员4-5名,秘书1名。有近亲属或者利害关系人报考本专业的复试工作小组成员应执行回避制度。

四、复试工作安排

我院复试流程:资格审查——面试——加试(同等学力)——拟录取

(一)复试时间

第一轮(第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为;

2023年3月27日前提交资格审查材料

2023年3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面试

考生需提前30分钟进入学信网研究生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完成身份验证。

如果各专业仍有缺额,可再次组织复试录取,复试时间根据各专业缺额和调剂报名情况另行安排。

(二)复试形式

复试形式为面试,统一使用学信网研究生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开展网络远程复试工作(请考生认真阅读附件1《长江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网络远程复试考生须知》),钉钉和腾讯会议为辅助及备用平台。随机确定复试组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随机确定考生复试顺序,确保复试工作公平公正。

(三)体检

参照国家相关文件规定,我校将在新生入学报到后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四)复试费

统一参照我校复试工作方案,每人100元,复试费由考生在资格审查前通过学校统一支付平台缴费,缴费流程见附件2。逾期不缴费者视为主动放弃复试资格。已缴纳者如因本人原因未参加复试,不予退费。

(五)资格审查

学院将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并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资格审查未达到教育部和学校及学院有关规定的考生将不能参加复试。在复试前,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进行审查(材料均为扫描件或照片电子版):

1、考生的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应届生)\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往届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PDF原件,可在线验证且在有效期内)。

2、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应届生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往届生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均须加盖公章)复印件及近期免冠相片。

3、对同等学力考生,需提交授课学校教务部门提供的本科课程考试成绩单原件。

4、对于在2023年9月可以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需提供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5、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对报考条件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考生,取消其复试资格。

(六)复试内容

复试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专业综合能力测试、外国语能力测试和综合素质考查,以上三方面考查满分均为100分,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具体考查内容如下:

(1)专业综合能力测试(面试):结合考生大学本科学习成绩及毕业设计等情况、学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生论文目录、详细摘要和主要成果等)、参加学习科研、发表论文、学科竞赛获奖等情况,进行考核评价。(注:考生需准备至少5分钟的多媒体ppt汇报素材,中英文不限)。

(2)外国语能力测试(面试):外国语翻译及口语测试。

(3)综合素质考查(面试):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等综合衡量情况。考生需准备未来研究规划与设想素材,拟选择报考的导师姓名(可多选,导师和学生实行双向选择)。

(4)关于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笔试,加试科目为石油地质学和构造地质学,每门科目总分100分,开卷考试,考试时间45分钟,考试期间不得借助网络查询相关资料。

说明: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成绩核算办法

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60% +复试成绩×40%

复试成绩=专业综合能力测试成绩×40%+外国语能力测试成绩×30%+综合素质考查成绩×30%。

根据考生总成绩公布排序结果。

六、复试结果拟录取办法

根据综合成绩在学院官网公示排序结果不少于3天。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弃权,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我校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的调剂系统发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限定时间内做出明确答复,接受或拒绝待录取。一经接受待录取,无正当理由不得更改。

七、考试咨询及监督联系方式

本方案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即日起执行,由学院负责解释。请广大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官网和长江大学地球科学学院官网,未尽事宜,以教育部相关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联系人:程老师,联系电话:027-69111109;Email: geoscience@vip.126.com。

地址:长江大学武汉校区石油科技大楼C119室。

监督及投诉电话:冯老师,联系电话:027-69111153,邮箱738255384@qq.com

地球科学学院

2023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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