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学校高水平发展战略部署,进一步优化学科布局和抢占学科制高点,提升科研创新能力与人才培养质量,加快推动学院高质量发展,结合2025年学院高质量发展研讨会建议,经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全面推进学院综合改革工作,并聚焦重点研究方向成立若干研究中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改革目标
以学科建设为龙头,以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为核心,通过整合资源、优化结构、创新机制,形成具有鲜明特色和较强国际竞争力的学科体系,提升学院在全球全国的学术影响力和社会服务能力,力争在关键领域取得突破性成果,短期内快速实现国家级人才、国家级奖励的新突破,为学校“双一流”建设贡献力量。
二、研究中心设置
1.设置原则
紧密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需求,锚定学科发展前沿,结合学院现有学科优势和研究基础,聚焦重点研究方向,打破传统系(中心)界限,整合跨学科资源,组建高水平研究团队,成立研究中心。
2.研究方向及中心设置
研究中心主要任务是科学研究及创新人才培养,人员身份及教学等公共事务安排归各系管理。基于现有研究基础和方向申请研究中心名称,研究中心团队成员包含学院教师不低于8人,研究中心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人选由团队负责人提名,学院党政联席会审定产生。
三、工作安排
1.申报与组建
鼓励学院教师以团队形式申报研究中心,申报团队需提交详细的研究中心建设方案,包括研究方向、团队成员、研究目标、工作计划、年度纵向经费、人均科研经费、预期成果、人才培养指标等(见附件)。学院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方案进行评审,确定研究中心的组建名单。
2.建设与发展
各研究中心按照建设方案开展工作,学院将在科研项目申报、人才培养、学术交流、实验室建设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和资源倾斜,并探索团队考核的工作方式。学院定期对研究中心的建设成效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动态调整。
四、相关要求
1.全院教职工要充分认识学院综合改革和成立研究中心的重要意义,积极参与,主动融入,为学院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2.各研究中心要明确自身定位和发展目标,加强团队建设,创新管理机制,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力争在短期内取得标志性成果。
3.各系(中心)要密切配合,做好资源调配和服务保障工作,确保综合改革和研究中心建设工作顺利推进。
长江大学地球科学学院
202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