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 2020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2020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19〕6 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20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 号)等有关文件和要求以及长江大学研究生院有关文件与通知精神,在确保复试工作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结合目前疫情防控形势和我院学科发展实际情况,现就2020年我院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作如下要求与说明。
一、指导思想
按照“科学选拔、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原则,认真执行国家、省和学校政策规定,狠抓复试和录取两个环节,深化信息公开,严守招生纪律,稳妥开展复试录取工作。
二、复试、录取原则
1、科学选拔、全面考查、客观评价、公平公正、择优录取。根据学校今年下达的招生指标数,复试比例一般不低于计划录取人数的120%;
2、凡过国家线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研究生,且符合学校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均有复试资格;
3、对跨专业考生报考070901、070904等专业的要求考高等数学、本科专业为理工类等方面的限制条件,若核实未按照报考要求进行报考,则考试课程成绩为无效成绩,学院、学校已经在招生简章中明确规定。
4. 符合教育部、长江大学以及地球科学学院调剂要求,申请调剂到我院的调剂考生,具体细则如下: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详见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A类国家线。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对调剂考生,原则上要求其第一学历为相近学科的二本及以上本科专业。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当相同。未考数学的考生调入初试考数学的学科、专业(领域)时,须加试数学,且成绩合格方可调剂。
5)学术型专业可调剂到专业学位录取,但专业学位不得调剂到学术型专业录取。
6)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
5. 按教育部规定,在规定的时间内,因考生原因,不参加复试或没有完成复试内容的,研究生院招生办未收到人事档案和相关材料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三、组织管理
成立由学院领导和相关教师所组成的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的复试工作。
组长:胡明毅
副组长:吴楠、李强
成员:肖传桃、李少华、陈轩、胡忠贵、李功权
监督:江万哲、任倩
秘书:程玲
复试分若干个小组进行。每个小组设组长1名,成员4-5名,秘书2名。
四、复试工作安排
我院复试流程:资格审查——专业笔试——加试——面试——拟录取
(一)复试时间:
第一轮(第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为5月16日-5月17日;
5月12日前提交资格审查材料
5月16日上午10:00-10:30 专业笔试
5月16日下午 14:30-16:00 同等学历加试
5月17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8:00 面试
考生需提前30分钟进入远程平台完成身份验证。
第二轮(调剂考生)复试时间为5月21日-5月24日(如果调剂系统5月20日准时开放);具体时间请注意网上公告和地科学院通知。
如果各专业仍有缺额,可再次组织复试,复试时间根据各专业缺额和报名情况另行安排,请考生注意网上公告和地科学院通知。
(二)复试形式:
面试使用学信网研究生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开展网络远程复试工作,钉钉+腾讯会议为辅助和备用平台。
笔试统一使用钉钉+腾讯会议平台。
请考生认真阅读《长江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网络远程复试考生须知》。
(三)体检:参照国家相关文件规定,我校将在新生入学报到后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四)复试费:统一参照我校复试工作方案。
(五)资格审查
学院将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并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资格审查未达到教育部、学校及学院有关规定的考生将不准参加复试。在复试前,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进行审查(材料均为扫描件或照片电子版):
1.考生的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应届生)\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往届生)。
2.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应届生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往届生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均须加盖公章)复印件及学籍、学历认证报告、近期免冠相片。
在入学报到时提供学历证书原件,不能出示学历证书原件的,取消录取资格)。对报考条件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考生,取消其复试资格。
(六)复试内容
复试分为笔试+面试两部分。主要内容包括基础学业水平测试、专业综合能力测试、外语能力测试和综合素质考查,以上四种测试考查满分均为 100 分,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 20 分钟。
1.专业综合能力测试(笔试):专业课笔试按照招生目录上公布的复试考试科目组织实施,二门课程中任选一门,考生在提交证件核查的同时需要填报复试的笔试科目。笔试总分100分,开卷考试30分钟,考试期间不得借助网络工具。
2.基础学业水平测试(面试):结合考生大学本科学习情况及成绩、毕业设计等情况、学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生论文目录、详细摘要和主要成果等)、参加学习科研、发表论文、学科竞赛获奖等情况,制定评分细则、相应成绩及书面评价(考生需准备8分钟中文PPT汇报素材(含个人综合情况介绍3分钟、本科毕业设计ppt讲解5分钟),提问3-5分钟)。
3.外语能力测试(面试):英语听力、专业英语翻译及口语测试(5分钟) 。
4.综合素质考查(面试):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等综合衡量情况(我院采取导师与学生双向选择方案。考生需提前与拟接收导师沟通(可多选)准备导师拟接收函,准备未来研究规划与设想素材5分钟,提问3-5分钟)。
★ 关于面试材料的提交:
请每位考生向秘书组提供尽可能丰富地能够展现个人学业能力、学术能力以及综合素质的PDF版支撑材料(个人简历为第1页),以“姓名+专业”命名,于5月13日前发送到对应的复试小组联系人。
★ 关于加试: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1. 同等学力考生,要加强对所录取专业本科主干课程和实验技能的考查,其中加试科目为2门。课程名称为入学考试专业初试二选一剩余的一门课程以及复试笔试二选一剩余的另一门课程。每门课总分100分,开卷考试考试时间30分钟,考试期间不得借助网络工具。
2. 未考数学的考生调入初试考数学的学科、专业(领域)时,须加试高等数学。笔试总分100分,开卷考试30分钟,考试期间不得借助网络工具。
五、成绩核算办法
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60% +复试成绩×40%
复试成绩占总成绩40%。复试成绩=基础学业水平测试×30%+专业综合能力测试×30%+外语能力测试×20%+综合素质考察×20%。复试成绩均需保留两位小数。 复试成绩为复试方式考核成绩之和。
面试分数由各评委各自打分后再进行汇总,汇总计分时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再进行平均计算的原则,最后还要对各小组的评分进行归一化处理以保证各组评分标准的统一。
六、复试结果拟录取办法
根据综合成绩公布排序结果。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弃权,不予录取。
我校会立即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的调剂系统发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限定时间内做出明确答复,接受或拒绝待录取。一经接受待录取,无正当理由不得更改。
七、考试咨询及监督联系方式
本方案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即日起执行,由学院负责解释。请广大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官网和长江大学地球科学学院官网,未尽事宜,以教育部相关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地球科学学院学科建设办公室 027-69111109
程老师:QQ:2622618954
徐老师:QQ:360568155
监督及投诉电话:江万哲 任倩 027-69111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