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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大学地球科学学院2020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及复试办法

时间:2020-06-13   来源: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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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20 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09 号)规定及相关文件精神,按照健康第一、公平至上、质量为先的要求,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学科专业特点等情况,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2020年我院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作如下要求与说明。

      一、报考条件

以长江大学研究生院公布的2020年招生简章为准。

      二、复试及录取原则

1.按需招生、保证质量科学选拔、全面考查、客观评价、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2.按照初试成绩排名确定进入复试人员名单,复试比例一般不低于计划录取人数的120%

、复试工作的组织管理
   成立由学院领导和相关教师所组成的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的复试工作。

        组长:胡明毅

副组长:吴楠、李强

  员:李少华  肖传桃  胡忠贵  李功权  陈轩  韩登林

  督:江万哲、任倩

  书:程玲

复试小组包括组长1人,评委大于4人,秘书2人。

四、初试及复试工作安排

我院录取流程:资格审查——初试——复试——拟录取

(一)初试及复试时间:

初试时间:

616日  9:00-9:45    英语笔试

616日  10:15-11:00  专业课一笔试

616日  11:15-12:00  专业课二笔试   

616日  14:30-15:15   同等学历加试    

      复试时间:

          619日  15:30-16:15 专业复试笔试

              619日  8:30-18:00   面试

      考生需提前45分钟进入远程平台完成身份验证。

初试及复试形式

初试及复均采用远程网络方式开展,使用钉钉+腾讯会议平台,全部笔试科目采用开卷考试方式(不得借助网络工具)。同等学力考生初试须加试自然辩证法。

(三)体检:

参照国家相关文件规定,我校将在新生入学报到后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四)复试费:

统一参照长江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考试及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五)资格审查

614日前提交资格审查材料。学院将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并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资格审查未达到教育部、学校及学院有关规定的考生将不准参加复试。在初试及复试前,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进行审查(材料均为扫描件或照片电子版):

(1)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

(2) 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书;

(3) 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和专家评阅书;

(4) 身份证、学士学位证书、本科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硕士生毕业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必须在入学前补交)以及学籍学历认证报告;同等学力考生需再提供高级职称证复印件 1 份,以及所修硕士主干课程成绩单及报名条件所规定的论文或获奖证书复印件。

(5) 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大学英语六级)。提供能够用于查询有效成绩的用户名和密码,以便查询成绩的有效性;

(6) 其他科研证明材料及获奖材料。

在入学报到时提供学历证书原件,不能出示学历证书原件的,取消录取资格。对报考条件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考生,取消其复试资格。

 (六)复试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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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分为笔试+面试两部分。主要内容包括学术水平测试、专业综合能力测试、外语能力测试和综合素质考查,以上四种测试考查满分均为 100 分,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 20 分钟。

1.专业综合能力测试(笔试):专业课笔试按照招生目录上公布的复试考试科目组织实施,考生在提交证件核查的同时需要填报复试的笔试科目。笔试总分100分,开卷考试45分钟,考试期间不得借助网络工具。

2.学术水平考核(面试):主要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及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等。结合考生历年学习及工作情况、毕业设计等情况、参加学习科研、发表论文、学科竞赛获奖等情况,(考生需准备10分钟中文PPT汇报素材(含个人综合情况介绍5分钟、硕士毕业答辩ppt讲解5分钟(往届生可提供参加工作以来参与或主持的关键性科研项目成果)),提问3-5分钟)。

3.外语能力测试(面试):英语听力、专业英语翻译及口语测试(5分钟)。

4.综合素质考查(面试):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等综合衡量情况;未来研究规划与设想(5分钟)。

★ 关于面试材料的提交:

请每位考生向秘书组提供尽可能丰富地能够展现个人学业能力、学术能力以及综合素质的PDF版支撑材料(个人简历为第1页),于6月15日前发送到对应的复试小组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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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成绩核算办法

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3)×60% +复试成绩×40%

复试成绩占总成绩40%。复试成绩=学术水平考核×30%+专业综合能力测试×30%+外语能力测试×20%+综合素质考察×20%。复试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面试分数由各评委各自打分后再进行汇总,汇总计分时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再进行平均计算的原则。

      六、复试结果拟录取办法

根据综合成绩公布排序结果。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弃权,不予录取。

七、考试咨询及监督联系方式

本方案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即日起执行,由学院负责解释。请广大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官网和长江大学地球科学学院官网,未尽事宜,以教育部相关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地球科学学院学科建设办公室    027-69111109  

程老师:QQ:2622618954

徐老师:QQ:360568155

监督及投诉电话:江万哲 任倩   027-69111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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