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财厅函〔2019〕105号文件精神和湖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本专科国家奖学金初评工作的通知》要求,为严格做好我院2020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初评工作,现结合学校实际,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评审范围
大二及以上年级普通全日制在籍在校(含校外实习)的优秀本科学生。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进入本科阶段第2年起具备申请资格,原则上从入学第六年开始不再具备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资格。
具有以下情况的本科生不能参评:
1.参评学年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尚未解除者;
2.参评学年学生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
二、严格评审标准
(一)本科生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创新能力、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二)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前提下,申请人还应满足以下具体条件
1.学习成绩优异。根据教财厅函〔2019〕105号文件规定:“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的量化标准是学习成绩排名在年级或专业的前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我院实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申报学生的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必须在年级或专业的前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2.学习成绩优良且具有突出才能。如果学生的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前10%,但在前30%(含),则该生只有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的情况下,才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否则不具备申请资格。该类学生需要按照“教财函〔2019〕105号”文件第七条的规定,向教育部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所有证明材料均需经过学校审查并出具加盖学校公章的审查通过证明。
三、按时报送材料
符合申报条件的同学,请于2020年10月27日中午11:00前将相关表格及加分项支撑材料原件交到华林公寓9栋2楼办公室。
需上交以下材料:
1、附件1 2019-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2020年)(纸质材料1份正反一张纸);
2、附件2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只交电子文档,见附件2);
3、支撑材料原件
电子版材料发送到2393935220 @qq.com,发送文件时注明班级姓名。
学院根据学生申请情况进行初步审核,组织符合条件者进行答辩,答辩事宜后续通知。
地球科学学院
2020年10月26日
附件1 2019-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2020年)
附件2 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