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核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全面衡量、科学选拔、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对申请人的创新能力、科研潜力和已获得学术成果等综合考核。
二、考核组织管理
成立由学院领导和相关教师所组成的招生复试工作考核小组,在一级学科博士点依托学院的统筹下,开展学院申请人的资格审查和考核工作。
组长:胡明毅
副组长:吴楠、李强
成员:全体博士生导师
监督:任倩、丁四兵
秘书:程玲
三、招生导师要求及考生申请条件
1、当年具有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的博士生导师可向所在招生学院提出申请以“申请-考核”制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以“申请-考核”制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的导师应有在研课题和充足的科研经费,能为博士研究生提供助研津贴(奖助学金)。
2、申请人除须符合我校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外,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往届、应届硕士毕业生;
(2)专业基础好,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取得突出学术成果;应届生,需在研究生阶段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本专业中文核心及以上级别论文1篇。往届生,需近三年(论文发表时限为自当年面试时间近三年)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导师第一)公开发表本专业中文核心及以上级别论文1篇(含已录用)。
关于发表论文的补充规定:除学院规定的高水平国际会议论文外,其他会议论文一律不计入。
(3)具有较强的英语能力;
(4)符合招生学科规定的其他条件。
(5)报考类别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即录取后必须全脱产学习,入学前将全部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转入我校。
四、选拔程序
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包括个人申请、资格审查、单位考核和审批录取四个阶段。
个人申请。符合条件者自愿申请,必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提交申请材料,并加入地科学院博士招生群517424406,(网上报名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28日,提交申请材料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28日)。申请材料须同时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交至长江大学武汉校区石油科技大楼C119,电子版发送到邮箱:2622618954@qq.com。相关表格在附件中下载),同一考生选择同一招生方式报考同一学院多次填报信息的,以最后一次填报信息为准,凡是发现材料弄虚作假者,取消报考或者拟录取资格。
申请材料包括:
(1)《长江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表》;
(2)《个人科学研究计划书》;
(3)硕士生导师推荐信和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导师推荐信;
(4)本科及硕士阶段的学位、学历证书的复印件(应届硕士生还需提交硕士阶段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本科、硕士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电子版原件;
(5)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学习成绩单和外语成绩证明;
(6)在核心及以上期刊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国家发明专利(排名第一)及其它由学科认定的高质量创新和科研成果;
(7)政审表;
(8)资格审查汇总表;
(9)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2、资格审查。学院对申请人学术潜力、外语水平、科研材料、计划书、思想政治等情况给出初审意见,并将审核通过学生名单排序上报研究生院审核;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考生通过学校网上综合平台缴纳报名费。
3、单位考核。学院考核小组对资格审查通过的申请人组织考核。考核包括英语水平考核、专业基础知识考核和综合素质考核;重点考察申请人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和是否具备博士研究生培养的学术潜能和综合素质等。
4、学校审核。研究生院对学院考核通过的申请人名单进行审核。
五、考核内容
1、初试
考核主要内容为英语水平考核、专业基础知识考核和综合素质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外语水平是否达到本专业要求;政治思想素质、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能力以及对专业知识的掌握和储备情况,对行业前沿的了解、熟悉程度等。
考核方式和具体标准如下:
(1)英语水平考核(面试,满分100分,占初试成绩30%);主要考查考生的外语水平是否达到本专业要求,包括英语听力、口语、阅读能力测试等方面。
(2)专业基础知识考核(笔试,满分100分,占初试成绩30%);重点考查考生对专业知识的掌握和储备情况,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了解、熟悉程度以及综合运用能力等。
(3)综合素质考核(面试,满分100分,占初试成绩40%),主要考查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科研创新能力、博士期间研究计划和设想等。
2、复试
考核主要内容为专业英语知识,笔试,满分100分。
3、成绩核算办法
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70% +复试成绩×30%
备注:(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2)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核的申请人视为弃权,不予录取;(3)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都必须达到60分才能合格,初试或者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考核时间和地点
初试:2022年1月5日上午8:30-13:00,其中面试:8:30-11:00,笔试:11:00-13:00,地点:石油科技大楼C201会议室;
复试:2022年1月5日下午15:00-17:00,地点:石油科技大楼C201会议室。
七、结果公示
1、考生资格审查通过名单将在学院网站上公示3个工作日。联系电话:027-69111109 程老师。
2、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拟录取名单后,在学院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拟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院。
3、若考生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向学院提出申诉,监督电话 027-69111153,任老师;邮箱602296766@qq.com。
地球科学学院
2021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