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江大学普通本科生专业分流与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长大校[2019]260号)、教务处《关于做好2021级本科生大类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要求,我院2021级地质学类本科生专业分流方案如下:
一、分流专业
大类专业名称 |
分流专业名称 |
地质学类 |
地质学(工程地质) |
地质学(资源地质) |
地球信息科学与技术 |
二、分流原则
1.学院会在统筹规划、个性发展、公平公正、择优选择的原则下,根据学院师资力量、教学资源条件等因素,在学生自愿选报专业的基础上,适当调整、择优录取。
2.本方案只针对2021级地质学类本科生,即地质学类所有学生按照相关要求在大类专业“地质学类”内选择主修专业方向,其他专业学生不能跨专业选择。
3.地理信息科学专业和资源勘查工程专业学生参见《地球科学学院关于2021级本科生资源勘查工程和地理信息科学专业方向选报方案》要求执行。
三、工作安排
1. 全体2021级地质学类专业本科生按照本方案第二条分流原则自愿选报分流专业或方向;
2. 以班级为单位,填报“地球科学学院2021级大类专业分流学生名单”表中“现专业”列(务必按照本方案第一条中分流专业名称准确填写!);
3. 2021级地质学类各班长于4月12日前将本班级分流志愿表汇总、班内公示无误后,备注好班级名称发至电子邮箱156402409@qq.com;
4. 本次专业分流由各班班主任负责动员、组织工作,学生如对各分流专业有疑问,请咨询班主任;
5. 专业分流工作结束后,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将在教务系统中异动学生的专业信息,从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开始,学生按分流后的专业培养方案进行选课、学习。
地球科学学院
2022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