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江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长大校发〔2020〕106号)和“关于做好推荐2023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和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工作方案,现予以发布。
一、推免工作小组
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学院推免工作的组织、审查、考核等。
组长:胡明毅 杨全辉
小组成员:李强 吴楠 韩登林 肖传桃 李少华 陈轩 李功权 胡忠贵 江山
二、推荐对象
普通全日制本科2023届毕业生(不含定向、专升本以及第二学士学位)
三、推荐类型及条件
具体按《长江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试行)》(长大校发〔2020〕106号)第四章、第七章执行。
四、考核标准与办法
1. 综合成绩由学生的学业成绩、奖励分组成,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学业成绩+奖励分。其中,学业成绩为必修课按学分加权的平均成绩。学业成绩(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某门必修课程考试成绩×该门课程的学分)/∑(必修课程学分)。
学院对学生获得各级表彰、竞赛奖以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发明专利等按照一定的标准给予奖励分,奖励分为各项奖励分之和。奖励分合计最多不超过10分。奖励分计算范围必须为申请人自入学开始、截至报名之日止所获得的荣誉或者完成的成果。
2. 具有特殊学术专长的学生参加公开答辩
推免工作小组对学生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评价重点聚焦到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工作小组每位成员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
3. 排名方式:按地质学、资源勘查工程、地理信息科学三类专业分别排名。
五、推免工作流程及日程安排
(一)推免工作流程
1.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填写《长江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或《长江大学特殊学术专长登记表》,以及《长江大学2023年推免生报名情况汇总表》。申请人在电子版表格原名称后加上个人姓名,《长江大学2023年推免生报名情况汇总表》由各班班长汇总,并于8月31日打包发送至邮箱156402409@qq.com。
2.携带申请表及奖励证明等有关支撑材料原件、复印件交送地球科学学院教学办(石油科技大楼C116)(奖励材料需找相应部门审核鉴定意见,并在材料上签字、盖章,只提交能够获得加分的奖励材料,其他不需提交纸件);
3.审核推免资格,组织具有特殊学术专长的学生答辩;
4.确定并公布通过资格审查的初审名单。
(二)日程安排
序号 |
时间 |
内容 |
地点 |
1 |
8月27-28日 |
制定并发布工作方案 |
学院官网 |
2 |
8月29日-9月1日 |
组织学生报名、材料审核,组织具有特殊学术专长的学生答辩 |
石油科技大楼C116 |
3 |
9月2 -7日 |
审定考核结果,上报推免生初选名单并进行公示 |
学院官网 |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地球科学学院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2769111218
联系人:周老师
地球科学学院
2022年8月28日
https://jwc.yangtzeu.edu.cn/info/1083/871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