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探索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深入推进我校“一流本科教育”综合改革,学校出台了《长江大学“创新人才培育计划”实施办法》(长大校发〔2019〕129号)文件,发布了《关于开展2022年“创新人才培育计划”选拔工作的通知》(https://jwc.yangtzeu.edu.cn/info/1083/8856.htm)。“创新人才培育计划”旨在实行长江大学“3+1+2”本硕贯通培养模式,实现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的有效衔接和交叉融合,为长江大学创新人才培养提供土壤。
根据学校文件精神和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小组
组 长:胡明毅 杨全辉
副 组 长:李强 吴楠 韩登林 丁四兵 任倩
小组成员:肖传桃 李少华 胡忠贵 陈轩 李功权 江山
二、选拔程序
(一)自愿报名
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长江大学“创新人才培育计划”申请表》,电子版发至QQ邮箱156402409@qq.com(注意文件名备注本人姓名),纸质版交地球科学学院教学办公室(石油科技大楼C116室),并提交获奖证书等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同时填写在线表格《地球科学学院“创新人才培育计划”汇总表》(https://docs.qq.com/sheet/DVFBMQVFzTkpZQlBS?tab=BB08J2&u=e1c500fe1146488e87eec7a365795550)。
(二)资格审核
学院对申请学生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学生进入考核范围。
(三)综合排名及选拔名额
学院按照申请学生的必修课程成绩(50%)、附加成绩(各类奖励,30%)和面试成绩(20%)形成“创新人才培育计划”综合排名。名额由学院“创新人才培育计划”选拔工作小组确定。
(四)考核结果公示
学院对报名学生进行综合考核,对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考核结果报教务处。
三、选拔工作日程安排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 027-69111218
附件1: 《长江大学“创新人才培育计划”申请表》
长江大学地球科学学院
2022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