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大学地科学院实验报告批阅与归档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为规范本科实验教学管理,提升实践教学质量,依据《长江大学实验教学管理办法》(长大校发[2006] 236号)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本办法适用于学院本科实验教学环节的实验报告批阅与归档工作。
二、实验报告批阅规范
评分标准
统一采用百分制评分,不得使用等级分制。
成绩评定需依据实验操作、数据分析、结论总结等维度综合核定。
痕迹化批改要求
在错误处用下划线标注,关键数据错误需红笔圈注。
每处扣分须在页边空白处注明“-X分”,总分标注于报告首页右上角。
需针对实验报告内容撰写批语,重点指出改进方向。
签名与日期
批阅教师须签署全名,禁用印章或电子签名。
批阅日期按“YYYY-MM-DD”格式书写,不得早于报告提交时间,须在课程结束后两周内完成批阅。
示例模板见附件1

三、教学文档归档要求
审核与装订流程
实验报告及相关教学文档需由实验教学所在实验室的管理员审核。基础地质实验室:高洁、辛长静老师审核;石油地质实验室:由李祺老师审核;地信实验室:由龙颖波老师审核。
装订责任:审核通过后,由实验室管理员统一提交至学院指定打印店按规范装订,任课教师不得自行装订。
存档管理:装订完成的实验教学档案移交至学院实验中心统一保存。
装订内容与顺序
封面和目录索引
实验教学大纲
实验进度计划表
实验教学日志
实验成绩评定表
实验报告(按学号排序)
装订目录及内容范本详见附件2
四、质量监控与实施
各实验室每学期开展2次自查,重点核查批阅规范性与归档完整性。
学院教学委员会每学期组织专项检查,检查结果纳入教师年度教学考核。
学院官网提供《实验报告批阅示例模板》《实验档案装订目录内容范本》等规范文件。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学院教学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实验报告批阅示例模板
附件2:实验档案装订目录内容范本
地球科学学院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