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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球科学学院推荐2021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方案

时间:2020-09-22   来源:    访问量:

根据《长江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长大校发〔2020106号)和关于做好推荐2021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和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工作方案,现予以发布。

一、推免工作指导原则

1. 严格按照《长江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的要求,切实遵守推免政策,严格按名额推荐,严格把握推荐条件,严格执行推免工作程序。确保本次推免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2. 坚持答辩的科学性,树立科学的人才选拔理念,坚持能力与知识考核并重,采用综合性、多元化的考察方式和方法。

3. 在德智体能等各方面全面衡量的基础上,突出能力考查,注重一贯表现,强化对学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择优选拔。

二、推免工作小组

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学院推免工作的组织、审查、考核等。

组长:胡明毅 江万哲

小组成员:李强 吴楠 任倩 胡忠贵 陈轩 李功权 韩登林 肖传桃 李少华

三、推荐类型及条件

(一)推荐类型

我院推荐免试生分为普通优秀推免生和应征入伍立功退役复学计划推免生。

(二)推免基本条件

坚持以德为先,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选拔。所有推免生应满足以下四项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品德优良,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到任何处分;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在校期间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不良记录;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潜质;

4.身心健康,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招收研究生规定的体检标准。

(三)普通优秀推免生推荐条件

普通优秀推免生除满足上述基本推荐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者方可申请:

1.第一至五学期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本专业学生的前40%,学位课无补考记录;

2.非英语专业的学生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或者六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710分制),体育、艺术类学生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390分(710分制);英语、日语专业的学生,专业四级考试不低于70分(100分制)。

具有特殊学术专长的学生可不受学分绩点排名和外语等级成绩限制,除满足基本推荐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者方可申请:

1.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及以上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者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或者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

2.学位课无补考记录;

3.本校三名以上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

(四)应征入伍立功退役复学计划推免生推荐条件

本科生在校期间应征入伍,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含二等功)以上奖励的,其退役后回校就读,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直接推荐。

(五)关于“创新人才培养计划”

本次将“创新人才培育计划”纳入本科生推免工作,“创新人才培养计划”中期考核工作与本科生推免工作同时进行,“创新人才培养计划”中期考核合格的学生确认获得研究生推免资格。

四、考核标准与办法

1.综合成绩由学生的学业成绩、奖励分组成,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学业成绩+奖励分。

其中,学业成绩为必修课按学分加权的平均成绩。学业成绩(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某门必修课程考试成绩×该门课程的学分)/∑(必修课程学分)。

学院对学生获得各级表彰、竞赛奖以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发明专利等按照一定的标准给予奖励分,奖励分为各项奖励分之和。奖励分合计最多不超过10分。奖励分计算范围必须为申请人自入学开始、截至报名之日止所获得的荣誉或者完成的成果。

2. 具有特殊学术专长的学生参加公开答辩

推免工作小组学生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评价重点聚焦到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工作小组每位成员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

五、管理与监督

根据规定,未按规定时间提交申请的学生视为弃权,考核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后期推免不再考虑。

在待录取阶段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其推免生资格:

1.受到纪律处分;

2.学位课程有补考记录;

3.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

4.其他不符合推免生条件的情况;

凡弄虚作假或徇私舞弊的,取消相关学生推免生资格或终止其学业,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六、推免工作流程及日程安排

(一)推免工作流程

1.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填写《长江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或《长江大学特殊学术专长登记表》,以及《长江大学2021年推免生情况汇总表》,“创新人才培育计划”还需填写《长江大学“创新人才培育计划”中期考核表》。申请人在每一个表格原名称后加上个人姓名,《长江大学2021年推免生情况汇总表》由各班班长汇总。所有表格电子版由各班班长汇总后打包发送至邮箱156402409@qq.com

2.携带奖励证明等有关支撑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交送地球科学学院教学办(石油科技大楼C116);

3.审核推免资格,组织具有特殊学术专长的学生答辩;

4.确定并公布通过资格审查的初审名单。

(二)日程安排

序号

时间

内容

地点

1

922-23

组织学生报名

石油科技大楼C116

2

924

审核基本条件、奖励分支撑材料组织具有特殊学术专长的学生答辩

石油科技大楼C202

3

925

审定考核结果,上报推荐免试录取名单并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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